暴動案續訊 警員指「美國隊長」行為沒有異常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9/01/30 16:30
2016年農曆年初二旺角發生暴動事件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與「美國隊長」容偉業等4人被控暴動、煽惑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,案件今於高院續審。負責拘捕「美國隊長」容偉業的警員稱,搜查時沒有印象曾見過殘疾人士登記證,並指當時觀察被告容偉業對話認為他沒有異常行為,屬於正常人。
4名被告包括梁天琦、李諾文、林傲軒及容偉業,容否認1項煽惑非法集結、項非法集結、1項襲擊正在執行職務警務人員及4項位於砵蘭街、亞皆老街、山東街及花園街的暴動罪,其餘3名被告則否認1項位於砵蘭街的暴動罪。
警員陳定邦作供指,拘捕第四被告容偉業後,沒有印象曾見過殘疾人士登記證,陳供稱替疑犯搜身主要是搜查有否傷害自己或違法物品,證件並非搜查目標,故沒有印象見過。陳供稱與值日官沒有確定容持有「呢類證件」,從對話及觀察,陳覺得容是正常。
代表律師問及陳有否見過容會無故揮手及傻笑,陳供稱沒有,並認為第四被告「無行為異常,屬於正常人」,沒有幼稚行為,亦不覺得容如鸚鵡學舌,重複其問題。聆訊下周一續。